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执法检查工作安排,9月20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康生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红古区委书记咸大明,市政府市长助理窦希铭等陪同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城关、七里河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市公安局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改造工程、市交警支队智能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七里河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建设工作和雁滩交警大队办公及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情况,并深入兰州客运中心和市公交集团,听取和察看了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的情况。检查组还组织召开了由市交警支队以及城关、东岗、雁滩、河北、七里河、西固、安宁等交警大队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征求了交警部门对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另外,检查组还委托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和皋兰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此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对本区、县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面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机动车辆大幅增长带来的交通安全压力,全力以赴抓落实、保安全、畅交通,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特别是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发扬吃苦、奉献精神,全员动员,超负荷辛勤工作,为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做出了重要成绩。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我市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畅交通的任务还很艰巨。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居民车辆消费需求急速增长,机动车保有量大幅提升,交通体系中人、车、路和环境的矛盾更加突出,对道路交通安全提出新的考验。另一方面,由于我市地域条件的限制,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历史欠帐,以及现阶段经济社会的欠发达都制约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
针对今后如何贯彻实施好“一法两条例”,充分发挥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畅交通、保安全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胡康生副主任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建设,着力营造交通安全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要深入开展好“五进”活动、实施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传教育工程,让“一法两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安交警、交通管理、城建管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督促、指导各街道、社区、机关、单位、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市民的交通文明意识,营造实施“畅通工程”的浓厚氛围。
二是进一步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着力打造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现有道路的养护工作,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完善标志、标线、护栏等管理设施,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道路畅通。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车辆的管理,积极打击“黑车”、“摩的”非法营运行为。新闻宣传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宣传的法定义务,加强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的社会面宣传。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中小学生教学大纲,指导学校做好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安监部门要督促客、货运公司加强内部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检查与督办,将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围,实行交通安全管理“一票否决”。
三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一方面,要抓好排查工作,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做好和完善交通安全预案,未雨绸缪,确保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置。要围绕事故多发、通行不畅、秩序混乱等重点区域和路段,深入开展交通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责任。另一方面,要抓好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交通安全秩序。要强化源头管理,对全市的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及挂靠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改,严格落实各类车辆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做到“病车不上路,上路不违法”。要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速超载,严查争道抢行行为,突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车种的管理,持续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的工作态势。要加强停车管理,通过规划停车标线和泊位、设置停车标志和标识、挖掘停车资源、推进错时停车等综合措施,切实解决停车难以及乱停、乱放占有行车道等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交通安全执法能力。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夯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要重视制度建设,完善落实执法部门内部一系列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妥善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市、区(县)两级政府要重视协调解决有关执法部门在人力、经费、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技术、设备的要求。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敏感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提升执法队伍的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