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公安部推出14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涉及交管部门便民利民措施有8项。9月20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方案,积极落实便民措施。
交通违法联网处理
交警部门首先进一步加强省际异地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省际转递的交通违法记录包括本省车辆在外省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数据、外省车辆被本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以及对相关违法的处理信息。做好交通违法省际转递的采集录入,外省机动车被兰州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前进行严格确认,认真核实机动车图像和号牌号码,对违法车辆类型、号牌、颜色等特征与注册登记信息不符、车辆号牌涉嫌被套用的,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应用平台套牌管理系统,并通过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互联网、手机短信、发送信函等多种手段,提供跨省交通违法信息告知和查询服务。并做好告知和行政复议工作。
机动车和驾驶证异地备案
从9月20日开始,在支队车管所启动在本地从事营运的外地货车和驾驶人备案登记工作。对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登记的,审查相关情况后办理备案登记。对有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未处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审验的,不予办理备案登记。对备案登记一年以上的,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可直接办理机动车检验和驾驶证审验业务,无须办理异地委托手续。对车主和驾驶人登记一年后,可在备案地直接办理机动车检验和驾驶证审验。
开展交通管理业务自助办理服务
9月底前,完成交警支队车管所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安装工作并开展自助办理业务;11月底前,由支队车管所在辖区大型社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汽车品牌专卖店等场所,选择一处试行安装使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提供交通违法及记分信息查询、补领行驶证和驾驶证、补换机动车号牌和检验合格标志、驾驶证换证和注销等业务自助办理。支队车管所及各大队车管所从方便群众快捷服务入手,制定交通管理业务自助办理流程,推行申请人到窗口领取证件和邮寄送达证件的服务模式。
推进汽车品牌专卖店代办登记业务
交警支队车管所在11月底前,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汽车品牌专卖店,开展本品牌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积极鼓励、推进开展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汽车品牌专卖店安装车辆检测设备,按规定取得资质、联网并具备检测条件后代办本品牌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业务。对汽车品牌专卖店检验业务进行全程视频监管,实现车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和检验合格标志远程核发。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机制
遇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事故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时,通过新闻媒体向市民发布,并在支队、各交警大队腾讯、新浪官方微博及民警个人警务微博上进行发布;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广播、电视和路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发布交通管制信息,详细告知驾驶人交通管制的原因、路段、管制时间和绕行路线,提示驾驶人注意安全驾驶。
深化护学岗建设
交警部门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健全学生、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加强校车及驾驶人管理;针对学校具体情况统筹协调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在城市主次干道、国省道路边和交通流量大、接送学生车辆较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口,设立固定或流动的交警“护学岗”,设置统一的“护学岗”标志牌,公布责任单位、护学时间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完善“网上交警”服务网站
支队车管所、各交警大队依托互联网、手机等媒介,建立和完善网上服务在线、服务大厅和微博、QQ群,搭建警民联系平台。进一步完善“网上车管所”12项服务功能,围绕机动车和驾驶证办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等主要业务,公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有关规定、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并提供网上受理、网上选号、网上查询等服务,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