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公布资料显示:去年辖段内因图一时之便进入高速公路行走而引发的死亡事故达27起,死亡27人。交警提醒大家,千万不能把高速路当“捷径”,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数据
行人上高速引发死亡事故27起
高速公路原本是专供机动车“快速”行驶的全封闭交通设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也明令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然而,不少群众为图一时方便,翻越外层铁丝护栏,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走,从而成为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安全隐患。
2011年西安高速大队管辖的路段共发生行人上路引发的死亡事故27起,死亡27人,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36%。其中西商高速10起死亡10人;绕城高速7起死亡7人;西临高速3起死亡3人;西汉高速3起死亡3人;西铜高速2起死亡2人。
现象
“黑导”“路导”小商贩上高速最普遍
高速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的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最普遍的情形属“黑导游”和“路导”上路拦车、沿线村民群众兜售土特产、施工养护人员随意行走、捡拾垃圾和流浪人员及精神病人上路行走等。此类人员抱有侥幸心理,想方便,图省事,谋利益。
如在西临高速,摆摊售石榴的村民与民警或路政巡查人员玩捉迷藏,看到巡逻警车或路政巡查车出现时,他们带着水果走了,见巡逻车过去了,他们又回来了,“每当看到车辆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时,我们的心都会提到嗓子眼上,因为危险甚至死神就潜伏在他们身边。”常年在高速公路执行巡查任务的民警都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