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的12月2日确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记者从山东省交警总队获悉,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据了解,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五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记者从山东省交警总队获悉,今年的活动主题为“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省交警总队将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普及全民守法理念,增强法制意识,努力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并继续按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等六大交通陋习,抵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相关链接:1至10月全国闯红灯造事故4227起,死亡798人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的12月2日确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再度成为全国关注的重点。公安部交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
闯红灯引发4227起交通事故 造成798人死亡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现场手势指挥。遵守交通信号,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基本行为准则。
但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在上演着闯信号灯、不按交通安全指示出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公安部交管局透露,从今年1至10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情况看,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739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55人死亡。
全国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52起,造成26154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25182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694人死亡;步行肇事造成262人死亡。全国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肇事造成429人死亡,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造成161人死亡。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主要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
遵守交通信号,是保障交通秩序的基础。从今年1至10月份全国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计情况看,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等,分别占全国查处总量的10.33%、8.16%、4.4%;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闯红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等。
近年来,随着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及交通流量的持续大幅度增长,道路交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人、车、路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而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为的大量存在,更加剧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
2010年中央文明办将文明交通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范畴,作为独立考核项目并提高了分值比重。要想实现安全文明出行,必须从遵守交通信号做起,“起好步,走好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