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是全国“三超一疲劳”整治行动超速行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及全市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大队根据支队《关于2月1日开展百日治安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速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努力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领导重视,合理安排勤务。为确保行动的有效开展,大队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大队长管雪云为组长,教导员罗词安为副组长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小组,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春节后首次集中统一整治工作。整治行动开始前,大队主要领导对查处超速及酒驾工作勤务安排、警力配备、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布置强调,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扎实开展统一行动。
二、路面管控,严惩违法行为。大队领导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带领民警在县城主要出入口、省道318线设立测速检查点,并安排民警流动巡逻,在县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全面测速工作。同时大队将当19:30-21:30定为酒后驾驶夜查重点时间,以小型客车、二轮摩托车为重点检查车辆,在餐饮、娱乐场所较为集中的县城金岸广场、枫林桥与泸水河大道交叉路口设置检查点进行重点整治,有效遏制超速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引起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宣传促进,提升整治效果。大队执勤民警在检查车辆的同时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发放了“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宣传单,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行车、文明驾驶,自觉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并在巡逻检查过程中全面开启显示屏进行安全提醒宣传,告诫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不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打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据统计,行动当天大队共出动警力60人次,出动警车15辆次,查处超速行驶27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起,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震慑了辖区超速行驶及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