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县两级“群众满意窗口单位”表彰活动中,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被中共吉安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共吉安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群众满意窗口单位”荣誉牌匾。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吉安县大队一直以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为目标,按照“交通民警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层层动员,人人担责,形成一个“和衷共济干事业、齐心协力创满意”的局面。该大队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政治建警,要求民警认真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奉献” 的江西公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同时,该大队紧紧抓住影响“安全与畅通”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两年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96场次,查处交通违法2.4万余起(酒驾132人次),侦办交通刑事案78起,侦破交通逃逸案31起,抓获网上逃犯3人,调解交通事故纠纷3890起,没有发生因交警执法不当、交通事故处置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撤销和变更案件,为保一方平安、维护法律公平公正作出了突出贡献。此外,该大队主动回应群众所需所盼,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譬如在“窗口”岗位推行延时、上门、团办和预约等特色服务;为外籍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提供绿色通道;为县外务工人员提供d、e证办理服务等,并通过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方式,公开所有民警的姓名、职务和电话,公开办事制度、项目、程序和要求,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公开事故处理程序、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违法处罚和法律依据,用创新机制促使民警、职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更加满意。
“人民群众满意”是对吉安县交警工作的最好诠释。今后,吉安县交警将继续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贯穿于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等日常工作之中,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实现交管工作发展和警民关系和谐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