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吉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平稳形势,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保持对酒后驾驶行为的高压查处力度,吉州交警大队二中队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大队要求,精心部署,统一行动,于2012年3月31日,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提高驾驶人“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
为了保证此次整治工作的取得效果,提高对酒后驾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震慑,净化交通环境,行动前,中队对民警再动员再部署,号召民警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规定文明、规范执法,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以扎实、严谨的态度,认真做好集中整治酒后驾车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月31日晚6时30分许,二中队指导员韩以钢带领二中队民警在中心广场开展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针对本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中队打破原有警力分布,将所有参战民警、协警投入路面,针对性地在重点路段设置了检查点,对凡是疑有饮酒迹象的驾驶人员一律接受酒精测试检验。一旦查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大队民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从严处罚,有力的震慑了相关违法者,净化了节前道路交通环境。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投入警力11人次,查处饮酒后驾驶4起,查处其他违法行为1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