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大年初二,大雪初霁,各家各户都沉浸在新年的气氛里。当日19时43分,吉水县盘古中队巡逻民警欧阳宁、周海军,巡逻至黄阜线14KM+100M处时,发现沥青路面中间倒着一个人和一辆自行车。这个人约55岁,当时还有点气息。巡逻民警立即打电话报送医院抢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该男子于1月25日上午10时死亡。
在事发现场,民警发现有一辆小车撞在旁边的树上。经调查,那辆小车不是肇事车,肇事车已不见踪迹,周围十多二十里没有监控录像,现场也未留下肇事车任何制动印迹,更没有目击证人。在现场找到的,只有不规则的三块银灰色碎片。
迅速侦破
案情重大,刻不容缓。民警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大队长邹玉明、教导员张赟,他们指示:立即启动重大交通事故侦破工作应急预案,成立“1·24”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专案组,开展侦破追逃工作。在盘古中队召开的事故分析侦破紧急会上,大队领导认为从查清碎片来源入手,确立以车找人的侦破思路,才能尽快使这起案件水落石出。
大年初三,盘古中队中队长欧阳宁、民警尹小军来到汽修厂。通过调查走访,确定碎片是肇事车前面保险杠掉落下来的遗留物。根据这一线索,认定肇事车是一辆小型车。于是大队领导决定盘古中队全体民警取消春节休假,火速出击,争取早日破案。民警分成4个小组,根据大队领导划定的排查区域,分别到枫江、盘古、阜田三个镇有这种类型车子的村落逐村排查。一组查吉水至水西方向车辆监控录像,凡是经过卡口的车辆查实详细资料,并且要与每辆车的车主见面。
正月初八(1月30日),欧阳宁、周海军组在阜田磨坑村委鸡鸣坑村小组了解到,有辆这种型号的车就停在村里,村干部提供情况后,他们来到该车车主家。该车主的老婆表示,初二这辆车借给她老公家的一个亲戚开,初三、初四她老公未开车,初五她老公去开这辆车时,发现车子撞烂了。
自首归案
根据鸡鸣坑村干部、群众提供的情况,民警顺藤摸瓜,找到家住吉水县阜田镇振兴村委汶山村的罗兴华。罗兴华供认,大年初二那天,他借了一辆车开到吉水去拜年,吃过晚饭后返回。19时43分,当行至黄阜线14KM+100M处时,与行驶在前面的盘古镇老屋村委街上村的村民李福保骑的自行车追尾相撞后,他看到人和自行车都倒在了地上,稍停了一下,罗兴华就驾车逃离了现场。
初八(1月30日)下午,经过民警做思想工作,肇事者罗兴华来到盘古中队投案自首。至此,吉水县“1·24”重大交通肇事者逃逸案圆满地画上一个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