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对2011年9月17日晚在宜春市温汤镇发生的一起死亡案件作出鉴定结论,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杨某系交通事故致死。
据了解,2011年9月17日晚10时许,袁州区竹亭镇村民杨某与曹某等5人分乘两辆摩托车到温汤镇潭下村寻人未果,因滋事与当地村民和游客发生争执,双方争斗后杨某等5人乘摩托车从潭温公路往温汤方向逃离,杨某驾驶摩托车与曹某同乘,在杨家坪路段摩托车失控,与路边矮墙发生碰撞后侧翻倒地,导致杨某当场死亡。事后,死者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杨某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宜春市公安机关经过司法鉴定和全面调查后,认为这是一起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死者父亲对此不服,认为公安机关存在渎职问题,到市检察机关要求重新调查。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调查后认为,杨某死于交通事故,没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存在渎职问题。
但死者父亲仍拒不接受鉴定结论和调查结果,本着慎重和对死者家属高度负责的态度,宜春市检察机关应死者父亲请求,再次依法委托由死者家属自选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中心”重新对杨某死因进行司法鉴定。最近,该中心出具鉴定结论:杨某“系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目前,鉴定结论已按程序通报死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