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有交警意识,要有交通意识”。6月30日,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周文强在接受《交通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就是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长久之计,从娃娃抓起。
“提高民警素质的同时,也要从组织上关心民警。”这是打造新时期“铁军”交警的前提。周文强说,完善细化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开展执法培训教育,深化警务公开制度,深入组织执法问题查究整改,严格执法质量考评,让宜春交警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对话篇
六个提升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交通周刊》:全国都在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您是怎么理解的?
周文强:针对这个计划,2010年,在宜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公安局、省交警总队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交警支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切实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目标,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周刊》:你们是如何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
周文强:我们从六个方面进行工作:
一是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车管业务全省首次实现社会代办,省交警总队在宜春召开全省现场会推广,初步布建车管业务社会网点。支队被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评为“2010年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先进集体”。
二是提升交通事故矛盾化解合力。在交通事故处理探索中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一站式”服务中心、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三位一体”,实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合一”。
三是提升交通安全整治针对性。针对客运安全、酒后驾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世博安保、亚运安保等开展了多种专项行动。
四是提升交通安全宣教力度。会同文明办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主题文艺晚会、专题片、电视短剧、主题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引导劝解全民遵守交通法律。省文明交通指数民意测评我市综合指数为84.36%。
五是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完善细化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开展执法培训教育,深化警务公开制度,深入组织执法问题查究整改,严格执法质量考评。
六是提升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效果。通过一系列的打击整治,全市查纠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约15万起,酒后驾车、超速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与上年同比,全市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下降21.3%。
《交通周刊》:你们接下来有什么工作安排呢?
周文强:接下来我们将着眼于自身社会管理创新,提升队伍形象,公正、廉洁执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创建和谐社会。
着眼和谐社会创建基层大队设人民调解室
《交通周刊》:社会矛盾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它触及到不同的利益关系,请问你们是怎么调和的?
周文强:在我看来,处理社会矛盾的力度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息息相关,我们主要从以下几点出发:
首先,探索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机制。加强与司法、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上半年,支队在农村大队试点,探索建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至年底,共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65起,调解成功64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以点带面,全市推广,初步建成9个大队人民调解室。
其次,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理。今年支队办结多年的信访积案3起,推进了矛盾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多次派专人到省、市等多部门上访的信访积案办结,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最后,加快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全年全市交警部门侦破此类案件17起。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支队积极组织侦破。如发生在宜春城区的“9·26”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名年轻的城管队员先后被两辆小汽车撞倒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我们组织专案组,由我担任专案组组长,一个月内抓获两名嫌疑人。这起交通事故逃逸的及时侦破,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避免了进一步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致力于交通安全畅通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交通周刊》:关于交通安全畅通,你们在管理方面有什么突破?
周文强:一、推进车管业务权限下放。2010年5月15日开始,将所有汽车类驾驶证的补换证业务、大、小型汽车补/换(牌)证下放到各县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同时明确办理流程、严格收费标准、落实便民措施。继续下放小车登记业务到条件成熟的大队,全市已有6个大队开展小车登记业务。
二、实行车管业务社会代办。在全省首次实现销售商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2010年10月份以来,设立多家服务站,方便群众。群众购车办理牌照实现从2天到4分钟的飞跃,实现了购车群众、汽车销售商和公安交警部门的“三赢”。
三、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日常管理、集中行动和交叉整治“三结合”,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万起。解决宜春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切实改善城区交通控制和交通引导,科学组织城区交通,有效消除交通冲突点。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市排查出的169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紧治理,至年底基本消除。仅320国道宜春段就增设各类交通标志标牌120余块,路面爆闪警示灯30余处,警示反光柱120余根,路面反光道钉800余个;增设减速带(垄)共70余处。开展驾驶员源头管理,以对客运驾驶员形成高压管控态势,全市共清退违规客运驾驶员12人。
五、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组织开展了“百千万”等活动。其中“百城联播”全市播出专题节目72期;市、县两级交警、文明办分别举行了“千乡联倡”启动仪式,组织市、县直机关、企事单位法人代表在《文明交通行动联合倡议簿》上签署意见;全市交警部门通过层层动员、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签写文明交通共勉语,共征集市民有关文明交通的感言、倡议、建言368条。
狠抓公正廉洁执法塑造队伍形象
《交通周刊》:正直、公正、廉洁是每一个执法人员必备的素质,你们是如何培养队伍素质,提高队伍形象的?
周文强:确实,公正执法是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队伍形象的塑造是我们不可忽略的一部分,我们进行了如下建设。
第一、加强队伍教育整顿。2010年,支队组织全市交警系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抓纪律作风教育,抓法律法规、纪律条令知识的学习。同时始终将执法业务培训作为交警系统执法教育的一项重点内容,支队举办了路面执法执勤、事故处理、车管业务等专项培训,各大队结合实际组织了各种实用培训。通过培训,全市交警队伍执法素质得到一定程度提高。
第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支队组织全市交警部门开展了执勤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如针对手势不标准、用语不规范、态度生硬的问题,由支队到大队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针对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定期对各大队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为全面规范交警执法工作,支队制定了《宜春市交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执法考评办法》,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作出了严格的考查考评。
第三、加强执法先进示范效应。继续开展百名执法标兵、百个执法示范岗的“双百”创建活动,交警支队及各大队高度重视规范执法的先进典型的树立和推广活动,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创建示范单位、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示范标准岗、执法标兵活动。2010年,全市初步建成示范标准岗12个,示范公路交警中队6个,示范路口18个,进一步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第四、加强监督机制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向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2010年支队积极推动驾驶人考试智能监控和评判,以科技创新改进考试工作。通过借鉴外地经验引进社会投资,新建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于11月份完工启用。在考试过程中,切实规范考试流程,严格把关,不降低考试标准,确保考生驾驶技能真正合格,杜绝变相“卖证”,杜绝“马路杀手”上路。同时,深入推行警务公开,全面公开办事流程、时限和收费项目,让群众掌握是否存在办事推诿拖拉扯皮现象,是否按规定收取费用;公开办事民警岗位、职务等,方便群众举报投诉。
亮点篇
“警察妈妈”照顾幸存儿
2009年6月16日凌晨1时40分左右,320国道宜春市袁州区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9人当场死亡、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死伤者为萍乡、宜春两地人员。事故发生后,在宜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万秀奇等领导的亲自指挥部署下,事故处理、纠纷调处等工作有条不紊,事态处理迅速,不稳定因素化解及时,警察形象提升,警民关系融洽。
伤者在宜春医院救治期间,宜春交警及时专门安排两名女交警精心照顾惟一幸存的一名萍乡籍幼儿晓辉,在事故中失去母亲的孩子天真地叫“警察妈妈”。经过宜春、萍乡两地政府努力,这起特大事故的善后问题仅3天全部妥善解决。
晓辉出院时,其家属请来乐队,敲锣打鼓到交警大队送去锦旗和感谢信。
垫治疗费救助伤者
2010年1月5日19时34分,彭某驾驶一辆大型货车由宜春市袁州区新田乡驶往宜春市区,途经袁州区湖田乡花家坪路段,因判断失误操作不当与在道路右侧行走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3名学生重伤、3名学生受轻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宜春市交警支队农村大队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派员赶赴医院了解伤者病情等基本情况。当晚11时,民警赶到医院了解伤者病情。当了解到医院拟对伤者进行截肢处理时,民警凭经验认为其中两名学生小张、小洋尽管伤势严重,但不一定必须截肢,建议立即转院南昌治疗,但伤者家长表示经济困难没有钱。本着“救人第一”的理念,农村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从家中拿出3万元垫付给伤者家长,带往南昌治疗,最终保全了其中一名伤者的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