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客车和超载货车交会时刮碰,致3人死亡36人受伤,两司机均被判刑。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各判处被告人陈兴和李秋华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2012年4月15日下午5时30分许,被告人陈兴驾驶客车(核载29人,实载40人)由上饶市带湖花城开往德兴市,在320国道574km+ 900m 路段时,与被告人李秋华驾驶的中型自卸车(核载5吨,实载9吨)交会,当时李秋华为避让道路上的坑洼驾车的车速较快,因此两车在交会时发生刮碰,导致客车向右侧翻,造成客车上的3人死亡、36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经事故认定,被告人陈兴和李秋华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案发后,两被告人均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且获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