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取近期外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三清山景区道路安全畅通,三清山交警大队根据支队下发的《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整治景区道路交通秩序,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为确保“春雷行动”取得实效,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万良山为组长、各中队长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下设办公室,由夏剑旺为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把管控任务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于3月11日召开全队会议,要求全队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春雷行动”是市局党委着眼于当前全市治安形势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我们公安交警部门要坚决履行“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职责,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为实现“春雷行动”既定目标作出努力。
大队结合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通过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示客运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争取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支持。结合“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派出民警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召开运输企业座谈会,组织对辖区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营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曝光典型案例,增强安全宣传效果。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驾驶,文明出行”。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春雷行动”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3月7日至3月31日):明确范围,加大力度,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一是全面彻底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做好辖区所有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并按时上报支队。
二是全面做好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工作。在去年集中整治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所有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再摸排,对“车辆、驾驶人、台帐”进行三核实,同时按照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再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并协调相关部门按要求完善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第二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突出重点,严查严处,全面整治道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校车违法行为。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到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明显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打造三清山景区良好的交通环境。
大队要求执勤民警要严格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严格执行有关执勤执法的工作规范要求,注意执法方式方法,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切实做到文明执勤、文明纠违、文明处罚。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为主,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或群体性事件。大队主要领导坚持不定期深入整治一线实行现场督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