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交警大队开展百日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3-8-28 22:34:45
为积极策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区道路“白改黑”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婺源争创全国文明城、全国卫生城,打造中国旅游第一县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婺源大队决定自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整治行动,实现查处酒驾百人,暂扣违法车辆千辆,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万次的工作目标。
一、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大队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并成立全县夏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大队长王毅任组长,大队教导员张发先任第一副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行动中,大队领导轮流值周带队,抽调民警组成“夏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整治”行动专班,负责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二、集中警力,狠抓路面管控。整治行动专班是整治行动的强化力量,以城区道路为重点,每周深入全县各省道及县乡道路开展1至2次集中整治。各相关单位一是立足本辖区,按照大队的统一部署,在继续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各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打响夏季整治行动战役。二是针对学校放假、开学、夏令营以及农忙等特殊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集中的特点,加强农村道路的控制,落实监管措施,把住重要路段,严格查纠各类机动车违法超员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根据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合理设置流动测速点,进一步加大治理超速力度,对超速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四是把摩托车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坚决查纠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做好汛期、酷热等特殊恶劣天气的交通安全管控,加强协调配合,对特殊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提前预警,一旦出现汛期、酷热等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视情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遇有交通事故,做到快速反应,快速救援,快速勘查,快速撤除现场,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整治行动中,法宣科协调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车载显示屏、气象信息发布系统、短信群发等媒介,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宣传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同时会同新闻媒体,加大对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邀请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并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社会舆论和监督作用,加大震慑力度。
四、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处罚规定。各单位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顶格处理,保持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吊扣证件的一律吊扣证件,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狠抓源头,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一是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排查管理漏洞,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客运车辆驾驶人及校车驾驶人、车主进行一次面对面安全教育,督促客运企业(学校)和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的实际安全状况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凡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营运。二是对工作中可能引发信访的案件进行一次清理,及时发现矛盾并报大队,以便积极应对,力争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
六、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大队将集中组织警力,开展阶段性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每半个月重点整治一项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贯穿整治行动始终。每周对各项违法行为整治情况统计,每月进行排名。同时,严打整治期间,大队还将结合上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道路客运安全年”、“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市”等各项活动部署,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并建立联合作战机制,制定联合勤务计划,实现辖区交界路段勤务工作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