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接到广东省东莞市曹先生打来的感谢电话:“你们及时为我查清了事实的真相,帮我洗掉了不白之冤,我们全家谢谢你们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地宣传九江交警……”
原来,12月初,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收到东莞曹先生的来信,称其在广东办理机动车辆年检时,公安信息网显示他的车子在九江经济开发区有两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对此,他感到很蹊跷,因为在记录显示的交通违法时间段,他的车子根本没有到过江西,更没有到过九江,怎么可能在九江开发区有交通违法行为呢?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情况写信反映到九江交警二大队。接到信后,民警在公安信息网调出拍摄的通路交通违法图像发现,此车与投诉人曹先生提供的车牌号、车型相一致。既然车主来信强调这两年车子根本没有到过九江,民警分析可能是“李鬼”设套捣鬼。于是,再次一边从公安交通信息网上查阅该车的相关信息,一边和曹先生电话联系,并利用互联网请他再次远程传送其车辆照片、行驶证照片以及在车辆交通违法的时间段未到过九江的详细证明材料等。经过民警仔细核查、比对,最终确认了曹先生的轿车及牌照被“李鬼”“克隆”。真相大白后,民警及时为曹先生消除了交通违法记录,并将情况通知其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