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重点车辆的安全运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湖口交警大队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从今年3月1日起集中时间、集中警力每季度开展一次清理整治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网上交通违法信息的“清违行动”。
全面统计。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法信息记录情况进行全面统计,目前,湖口辖区三类重点车辆存在违法记录131辆424条,其中客运车辆118辆388条(大型客车45辆177条、中型客车21辆68条、小型客车52辆143条),学生接送车8辆17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5辆19条。
落实告知。大队将违法车辆分解到各中队,各辖区中队根据大队提供的网上交通违法信息,以书面方式上门送达通知书,要求单位负责人或负责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签收,通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15日内前往接受处理,并办理签收手续,存档备查。同时,将网上交通违法信息书面函告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
开展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组织警力与辖区客运企业、学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负责人以及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见面活动,集中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观看一次交通事故宣传片,讲解一次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宣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清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裁量标准,对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法信息实施处罚。对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要求处理异地违法行为时,经审核确定符合异地罚缴范围后,依规进行办理;对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严厉整治。采取上门查处、突击行动、加大路检路查等方式,对违法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集中整治,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确定违法驾驶人,依法上限处罚并记分;依法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坚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要求民警在处理事故、办理车管业务等执法过程中发现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存在网上交通违法信息未接受处理的,要求在处理相关违法记录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重点车辆,认真梳理,建立黑名单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