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审判及诉前、诉讼保全一站式审理完成的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17日在历下区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成立挂牌。这是济南首家在交警部门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更加专业化、便民化。
“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道路交通事故日渐频发,而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涉及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通过3个月的试运行,证明了交通事故法庭的设立,可有效实现立案、审判及诉前、诉讼保全的一站完成。”中共历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军在揭牌仪式上表示,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赔偿纠纷,已成为人民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主要类型,这类案件在责任认定、赔偿数额确定方式、责任负担等方面具有一定共性,由交通事故法庭专门审理,有利于掌握统一的尺度,可以为当事人及时、高效、专业地解决纠纷。
刚刚到任的历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副庭长于毅告诉记者,该法庭自试运行以来,已经审理了20多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新成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由两名法官、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虽然人不多,但是的确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了办案时间。”
据悉,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可当天开庭,当天判决,无论是从公安交警事故处理的角度,从法院受理审判的角度,还是群众解决损害赔偿纠纷的角度,都更具连贯性。减少了群众在各部门间的来回奔波,有效实现了损害赔偿方面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