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曲某伟恶势力犯罪团伙破坏交通设施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曲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团伙成员判处18、12、6、5年不等。至此,这起涉及曲某伟、姚某江、赵某兴为首的三个破坏交通设施、故意伤害犯罪、聚众斗殴罪的恶势力犯罪团伙32名成员全部被依法处理。
该犯罪团伙勾结送矿粉的大货车司机采用破坏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的不法手段引车下路,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甚至暴力威胁公路值班人员。济南警方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摧毁三个恶势力团伙,逮捕犯罪嫌疑人16名,初步落实各类刑事案件100余起,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每年损失千万元过路费
自2006年4月,山东省对过往高速公路货车实施计重收费以来,受巨额利益的驱动,一些外地流窜人员和当地社会闲散人员纠结在一起,采用破坏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的不法手段引车下路,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
部分从烟台港、黄岛港、日照港、龙口港往济南钢铁总厂送各类矿粉的大货车驾驶人员与当地不法分子相勾结。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途径与济南、烟台、潍坊、日照、菏泽省内17地市的大货车司机或货运公司联系,同时还联系省内河南、河北、江苏部分地区大货车车主联系,组织超载大货车逃费。
他们利用高速公路与地方公路相邻较近的地点,趁夜间车辆较少之际借助夜幕的掩护先将道路隔离栅和护栏破坏,然后动用大型施工机械在极短的时间内垫平边坡引车下路,通过地方公路逃逸,以达到逃费的目的。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不完全统计,自2006年至2009年,每年损失过路费超过1000万元。
凌晨高速开口子疯狂逃费
不法分子首先会在距离逃费地点较近的服务区(例如邹平服务区)召集准备逃费的的大货车,每次少则10余辆多则60-70余辆车。随后,大货车在不法分子的专车、专人的带领下直奔逃费地点实施逃费。
逃费的时间一般选择在凌晨0:00-5:00,地点都选在远离济青路主干道的偏僻地区,如彭庄服务区和东绕城高速与青银高速连接处,青银高速K326-328公里处。
夜晚凌晨,不法分子动用铲车先将“垫平边沟、清理道路”等外围的工作做好。在逃费车辆到达前的十分钟内才快速拆开隔离栅、卸下护栏,铲开堵在口子上的水泥敦,整个过程20分钟左右。在口子上,专人收取费用后将大货车引离高速公路。
团伙成员有专门在济钢停车场帮助大货车司机换单子的,有在派出所、交警队附近、交通要道望风的,整个作案过程系一条龙服务。
不法分子暴力威胁路政人员
2009年2月23日,山东路桥集团济青高速济南段及黄河二桥养护项目部按养护科和路政科指示,在彭庄服务区处对开口进行了浇筑混凝土挡墙封堵,并安排6名人员在此昼夜值班。
25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大约有20人突然对此处值班人员进行了袭击,收缴了值班人员的手机并控制人身自由。随后,这伙人员调遣2台大型装载机对施工成型的路障进行了摧毁性的破坏,强行通开了道路,并引导过往车辆在此逃费。同日,青银高速K327天桥附近也发生了类似逃费事件。
犯罪分子以破坏高速公路交通设施为手段,引领超载大货车逃费获取非法利益,严重危害了企业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案全。在济南绕城青银高速济南段,因为超载大货车下口逃费,夜间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遭成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并且危害到了社会公共安全。
夜间蹲守高速公路搜集证据
2009年10月20日,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接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举报信后,转交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办。刑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二大队成立专案组进行案前调查。
对于此案,专案组民警面临三个突出的现实困难:首先是,目前,针对破坏高速公路设施犯罪的罪名认定难;其次是时间跨度长,货车司机和犯罪嫌疑人人员多,流动性强,调查取证十分困难;再次就是当事人均为违法犯罪人员,有逃避法律制裁和反侦查的意识。
二大队副大队长李友忠率领专案组民警迎难而上,转战烟台、青岛、临沂等近十个地市,行程20余万公里。刘君中队长带领张化峰、安文广、曾赛良、张庆泉等民警晚上在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开展秘密侦查工作,收集了大量不法分子作案的视频资料。
开棺验尸查明货车司机死因
专案组民警在对逃费的大货车司机调查取证时,有司机反映,在彭庄山开口处曾经打死过人。专案组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民警最终查证死者为菏泽市巨野县人杨某春。
2010年5月10日,专案组民警奔赴菏泽巨野调查了解情况。杨家因为给受伤的杨某春治疗,举债12万余元,最后仍无力在医院治疗,被迫出院。但因伤势严重,杨某春最终在家中死亡。
查证故意伤害致死必须有充足的证据。专案组民警组织法医为杨某春开棺验尸。此时,死者尸体也严重腐烂。在场的民警和法医反复勘验他的尸体,终于将杨某春死亡的原因查明。
同时,民警经过十几轮的讯问,终于从犯罪嫌疑人赵某存口中找到突破口。该赵供述了于2008年1月伙同团伙成员赵某、曲某军、贾某恒等人将偷开口子私送货车司机下道的杨某春打伤丢弃的犯罪事实,经过进一步审查参于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摧毁三个犯罪团伙
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专案组摸清了在济南绕城高速路与青银高速K326-328公里处犯罪嫌疑人利用事先扒好的口子,组织引导大货车下高速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并且对扒口子的三个团伙确定了人员,对逃费的车辆联系方式和一条龙服务也全部掌握的情况下。随后,警方一举摧毁了以曲某伟、姚某江、赵某兴为首的三个犯罪团伙。
此次行动,逮捕犯罪嫌疑人16名,初步落实各类刑事案件100余起,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扣押三个团伙作案工具一宗。仅破坏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给山东高速集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超载大货车逃费数额经初步估算达千万元以上。
案件至此远远没有结束,围绕对杨某春的赔偿问题,专案组民警反复做工作,多次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杨某春的家庭状况。最终,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杨某春争取到赔偿金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