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在经过3个月的试运行之后,历下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在历下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揭牌成立。这是济南市第一个道路交通事故法庭,此法庭可实现立案、审判及诉前、诉讼保全“一站式”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法庭的成立,让在历下区发生的事故纠纷处理更为简捷。如果当事人双方就赔偿问题谈不拢,不用再专门跑到法院去打官司,直接在历下交警大队就能立案、审理,而且诉前、诉讼保全也能在此完成;交通事故纠纷就能“一站式”了结。
10月17日上午,记者在历下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二楼看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审判室内,审判席、书记员、原告、被告、委托代理等席位一应俱全;审判室对面,还设置了法官办公室。历下区法院的两名法官以及两名陪审员,将在此开庭审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历下交警大队大队长郭际春表示,在当前形势下,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赔偿纠纷,已成为人民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主要类型,这类案件在责任认定、赔偿数额确定方式、责任负担等方面具有一定共性,由交通事故法庭专门审理,有利于掌握统一的尺度,可以为当事人及时、高效、专业地解决纠纷,提升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水平,更减少了市民在各部门间的来回奔波。
历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副庭长于毅告诉记者,法庭在试运行的3个月里,已审理20多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办案速度确实提高了不少。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可当天开庭,当天下判决,有效实现立案、审判及诉前、诉讼保全的一站式完成。无论是从公安交警事故处理的角度,从法院受理审判的角度,还是市民解决损害赔偿纠纷的角度,都更具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