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未央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22”报警称在当日10时30分梁某骑自行车在明光路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后被肇事车辆拉至三原县进行殴打,后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王龙龙、石凯立即赶往西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并向事故处理中队长付爱时、副中队长吴涛汇报情况。经过多次与车主联系,9月30日13时许,肇事司机陈某到交警未央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通过询问,警方了解到9月28日10时30分,陈某驾驶陕BDK536号面包车在明光路将骑自行车的梁某撞伤。随后,陈某以送伤者去医院为由,将伤者拉到三原县以北约20公里处以深沟处进行殴打,强迫伤者写下5000元赔偿协议及收条。目前,交通事故责任已认定,陈某已被公安未央分局未央宫派出所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