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市各货运站场及运输服务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西安市运管处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加强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宣传活动。
西安市运管处要求各货运站场成立检查机构,落实检查人员,细化货物受理环节的工作程序及措施,认真履行安检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运输服务企业对受理的小件行包、物品应进行开箱检查,并配合货运站场安检人员对进入站场的可疑车辆及货物进行检查。运输服务企业与货物托运人应按照《合同法》,签订道路货物运输合同,并留存半年以上。对需开箱查验的货物,按照安检-计重-打包-缴费-受理-存储-配送的工作流程,对发货人的托运货物进行受理,确保托运的货物与运单填写的货物一致。对于新申请从事道路货运站场、运输服务的企业,申请人应提交有关货物托运的验视制度,配备必须的安全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