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中午,两艘渔船在九江长江大桥水域从事捕捞作业,九江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立即快速启动快艇进行驱赶,及时制止占航道作业违章行为。
当天 13:00时许,港区海事处处本部执法人员发现长江大桥附近有两艘渔船正在航道中进行拉网式捕鱼,给大桥水域上、下水船舶安全航行造成隐患。黄国芳处长带领执法人员快速启动小玻璃钢快艇对其进行驱赶,及时制止占航道作业违章捕捞行为,并将两艘渔船带至处本部囤船。同时,向长航公安进行了通报。
海事人员苦口婆心地对渔民进行了批评教育,告之大桥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的安全隐患和严重后果,警告渔民今后不要在航道内捕鱼作业,劝告航行作业中一律要穿救生衣。海事人员还组织渔民学习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渔船管理条例》。
经了解,两艘小渔船均来自湖北阳逻,长期从事捕捞作业。经过教育,两位渔民意识到占航道作业的危险行为,并写下保证书,表示今后一定遵守安全管理法规,不再占航道捕捞,并穿救生衣作业,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