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骑车时掉进了路边没有窨井盖的下水道里,导致身体受伤。可事故发生20多天后,窨井盖的管理单位仍未出面负责。”5月29日,记者接到南昌市民罗老汉的求助电话。之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事发道路上因窨井盖缺失给道路埋下的安全隐患不在少数。
不幸跌入下水道
5月3日14时左右,69岁的罗老汉像往常一样骑车行驶在南昌市解放东路上。
据罗老汉回忆,那天正好下了雨,路面坑洼处都是积水。当行至解放东路的观田加油站时,车身突然剧烈前倾并下沉,等反应过来时,他的前额已经撞上三轮摩托车的后视镜并血流不止,他立即打电话报警。
交警赶到后立即对罗老汉施救,经现场查看,罗老汉的车前身掉进了下水道。由于下水道上窨井盖的缺失,外加坑里积水,确实难以识别这个“陷阱”。
在医院花费1万多元治疗后,罗老汉前往青山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寻求帮助,希望自己的损失有关部门能够给予赔偿。
责任方无法确定
5月29日,记者接到罗老汉的反映后,前往青山湖交警大队了解相关情况。
据事故中队民警吴志鹏介绍,事故发生后,大队先后联系了青山湖市政、南昌市市政、罗家镇政府、南昌昌东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南昌市城管委和青山湖区城管委等6个部门,但都各执一词。青山湖区城管委某工作人员称,事故发生地属解放东路范围,该路段是由昌东工业园修的,但该条道路目前并未完成移交管理,该路段不归他们管理。而昌东工业园管委会某负责人则称,解放东路的确是他们修的,但该路段的下水道和绿化等工程由市政部门管,对此次因下水道窨井盖遗失未及时补修的责任不在他们。
吴志鹏说,罗老汉因下水道没有窨井盖而受伤,保障道路完好的部门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他们联系的几家单位都以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或不知情来回复,责任方无法确定,他们也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此案定案确实有困难。
不清楚施工方是谁?
当日,记者前往事发地点解放东路的观田加油站门口,看到导致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无盖下水道已用碎石填补完整。
采访期间,记者发现在解放东路、瑶湖大道、顺外路等路段,下水道窨井盖不翼而飞的有一半,但附近均未见任何警示标志。
之后,记者先后走访了昌东工业园管委会和青山湖区有关部门,两家单位一致表示不清楚施工方是什么单位,但都很确定地说本单位并非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