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瑞昌市交管大队了解到,来自南昌市青云谱区的男子代某在瑞昌因涉嫌酒驾被交警讯问时,一言不发,而且拒签“醉驾笔录”,妄图逃避公安机关的严厉处罚。
6月27日20时30分许,代某醉酒后驾驶一辆赣G1K694二轮摩托车搭载另一名男子由瑞昌市安定路自东往西行驶,在正达玻璃厂路口处与对向步行的行人柯某发生碰撞,造成柯某受伤。交警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时,坐在摩托车后面的男子还对出警的交警动粗,而驾驶人代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则一言不发,企图以沉默来对抗警方的调查取证。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代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5.4mg/ml,涉嫌醉酒驾驶。
事发第二天,代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瑞昌警方予以刑事拘留。“醉驾司机如果想通过沉默来对抗警方的调查取证,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你拒绝在处罚告知笔录上签字,根据司法鉴定结果,也可零口供判处刑罚。”交警对代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