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交警部门日前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均将给予罚款150元、记2分的处罚。8月28日上午,该市共有6名驾驶员受罚。
行人通过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时,车辆应减速或停下让人,这是常识。然而在现实中,反而人要让车。在南昌市红谷中大道,许多车辆车速极快,笔者每次从绿地中央城通过斑马线到市政府,都要等上数分钟,让车辆过尽才通过。而看到其他“不怕死”的人通过时左腾右挪、险象环生,真让人捏把汗。车不让人、交通混乱,这正是老人或孩子上街我们最担心之处。这次南昌市交警整治“不让人”车辆,让人称好。
任何行车恶习,只要交警部门高度重视起来,动真格、下大力,就没有治理不了的。就像整治酒驾一样,酒驾者一旦被查获,将损失惨重。因此,现在每当饭局,驾车者都很自觉不沾酒,其他人也不再劝酒。“驾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已经深入人心。一些人酒后驾车的恶习已悄然而改。
但凡违反交通规则的行车恶习,都是令人深恶痛绝的。除了“斑马线上不让人”外,还有夜晚会车不关远光灯、路边随意乱停乱放、驶入非机动车道等。在南昌市红谷大道的世茂天城、洪客隆路段,非机动车道简直成了机动车道。骑自行车的人只好下车避让。笔者曾亲眼看见有时交警就在附近,对此现象也熟视无睹,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治理交通乱象不能有“专项行动”依赖症。交警执法应是综合执法,遇到公路上车辆任何违章或违法现象,都要依章依法查处。只有让所有的“专项行动”常态化,对未列入“专项行动”的交通乱象也不放任,一同纳入常态化整治内容,从严执法、一视同仁,驾车者才能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去除行车恶习,做到文明行车,城市的交通状况也才会得到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