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车为什么可以不挂牌照?还在闹市区里逆向行驶,如果他们的车撞了人咋处理?”近日,记者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新余市城管执法人员驾驶的6人座电瓶车不挂牌照随意穿行在大街小巷中,老百姓对此议论纷纷。
本报曾在2008年对新余城管执法车自制车牌扮警车一事进行了披露,报道后新余城管予以了纠正,如今,无牌电瓶车上路执法再次引起老百姓的质疑。20日,记者前往现场调查。
□现场
电瓶车上路执法未挂牌
上午8时,记者来到城南新亚新胜利路,这里是新余市最繁华的区域。记者在商业区一个十字路口蹲守,不多时,一辆白色小车缓缓驶来并停靠在路边,车上下来3名身着城管制服的执法人员。
趁着城管执法人员离开时,记者上前仔细打量了一下小车:小车前面有挡风玻璃但没有车门,前后两排座位可容纳五至六人,车顶部配有红蓝警灯,车头写着“城管执法”,车后还写有“城管巡逻”四个蓝色醒目字样,而在车侧身还有一个深蓝色醒目徽章标志,徽章上面还有“城管执法”四字。
不一会儿,刚才下车的城管执法人员返回上了车,掉转车头直接向前行驶。记者注意到,该道路的路标上写有单向道,而电瓶车却是在逆向行驶。
对此,附近一小摊贩陈某颇有微辞:“城管开的车不挂牌也上路执法,撞了人怎么办?而且还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停车。”
21日18时许,记者在新余市城北仙来东大道看到3辆此类车在街上行驶,且都没有悬挂牌照。
□城管
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记者了解到,新余城管城南大队拥有这样的执法电瓶车10多辆。
随后,记者找到新余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主任陶从知。陶从知表示,使用电瓶车上路执法,一则是为了更迅速、快捷地赶到执法现场,二是因为电瓶车不耗油,可以节省开支。并称,电瓶车的使用已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对电瓶车的具体数量,陶没有回应。
□新余车管所
只能在小区或厂区使用
新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欧阳警官表示,按交通法规定,城管用的这种类型的车只能在厂区或小区内使用,不能上街,交警部门也不能给这种车办证。另外,城管执法电瓶车车顶装有警灯,根据国家《警察法》和《警车管理规定》,城管部门的车辆不在允许喷涂警车外观标志的警车范围内;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的《特种车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城管执法车更是不在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车辆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