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相关部门获悉,《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已完成民意征集。该《条例》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摆摊设点、油烟污染防治等相关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规定,在街头张贴“牛皮癣”式小广告,最高可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据了解,《条例》提出禁止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发布经营信息或者联系业务号码,否则拟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明确,设置门店招牌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相关设置规范,对破损、字体残缺等影响城市容貌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新。一旦违规,拟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提出,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油烟,对于餐馆违规向下水道等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油烟的,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明确,对于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的,拟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而擅自占用、损毁、拆除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临时停车泊位内设置停车障碍的,拟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