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1年度全省21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其中设区城市排名依次为:南昌市、鹰潭市、宜春市、新余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赣州市、萍乡市、上饶市、抚州市、吉安市;县级城市排名依次为:瑞昌市、贵溪市、南康市、高安市、樟树市、丰城市、瑞金市、井冈山市、乐平市、德兴市。
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委托,2011年省环保厅在对各城市“城考”结果全面会审的基础上,抽调环境监测、环境统计专家组成核查组,对部分城市“城考”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内容涉及“城考”工作开展及效果有关情况、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等六方面。考核结果表明,全省“城考”得以持续有效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加强,城市环境质量维持良好状态。
近年来,各城市紧紧围绕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这个中心点,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使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好中趋优状态。201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良好状态,空气质量级别保持不变,11个设区城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