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辽阳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发出通告,严禁动用公车参与扫墓。
根据通告,辽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一律不准在清明节期间动用公车参与扫墓活动(祭扫烈士墓除外);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相关规定。
为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公布了16部举报电话。辽阳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经领导同意动用公车参与扫墓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对司机私自为扫墓出车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采取换假牌照、不挂牌照动用公车参与扫墓的,将加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