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完高考的学子们,大多选择旅游的方式来放松自己,家长自驾车陪孩子出行也占相当的比例。往年的经验启示我们,这一时期更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问题。 ”
为此,昨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吴宗琪和政委佟敏专门通过本报刊发一封公开信,给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计划出行旅游的家长和学子们四点提示。
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政委致全省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全省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学生家长和孩子们:
根据多年来的交通事故统计,每年的7月至10月都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仅2011年7月至10月,我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86起,死亡831人,受伤2177人,分别占全年事故的33.94%、39.78%和35.11%。其中私家车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又呈上升趋势,比例分别达到56.77%、55.98%、56.70%。
血的教训不应忘记。 2011年7月16日,沈大高速公路辽阳段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沈阳一位拿到驾照不到一年的母亲,开车拉着刚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儿子和自己的妹妹、妹夫及孩子前往鞍山旅游。当车行驶到沈大高速56公里处时,车辆飞过中央隔离带,与对向车道上迎面开来的另一辆车相撞,车上5人全部死亡。
这起事故的发生不仅让我们为这两家人感到惋惜,其惨痛教训也让我们在这样一个时刻,更加想到那些含辛茹苦的父母和莘莘学子,这也是我们发出这封信的初衷。
其实,往往一个不规范的驾驶动作,一个小小的交通陋习,就可能引发一场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达到9万多,相当于每天从空中掉下一架中型客机,每年在中国失去一个中等乡镇的人口。
在此,我们给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计划出行旅游的家长和学子们四点提示:
一是尽量不要开车远行,可以选择其他的交通工具。
二是如驾车出行,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制定完备的出行计划,临行前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状况检查,随车携带必备的应急工具。同时要掌握雨雾天行车常识,遇有突发情况,要冷静地采取措施。
三是文明、守法出行,不闯红灯,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坐超员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密切关注交警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和交通管制、服务信息,全省交警将及时为您提供交通诱导服务,您在路上有什么困难,也可以随时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