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营口市交警支队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重点在这三方面上下功夫,为营口市创建文明城市,营造了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
年初以来,市交警支队结合“客运安全年”、“牵手平安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百日会战以及“清洁营口”行动,对影响市区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各类三轮车、大货车,假牌、套牌、不悬挂号牌以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打手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整治。从4月1日起,共组织专项整治行动41次,查扣各种三轮车1538台次,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8000余起,查处酒后驾驶22人、醉酒驾车3人,依法全部追究刑事责任,查纠乱停乱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打手机1万余次。通过整治,主城区内的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在保证良好交通秩序的同时,市交警支队不断完善交警管理设施,对主要街道交通标志线、灯、牌等进行维修建设,目前辽河大街、新兴大街、金牛山大街已施划热融漆标线,其它道路正在施划冷融漆标线,计划施划标线11万平方米。他们还规划了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设施,计划在市区安装交通标志包括警告、禁令、指路、指示、旅游区标志323块,在主要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21处,预计10月末全部建设完成。为解决兴隆路口拥堵情况,他们还通过社会化运作,安装中央隔离护栏150米,解决了兴隆西侧堵点和乱点问题。
良好的交通环境,不仅在于管理,更需要群众的自觉维护。为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氛围,市交警支队不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媒体宣传文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倡导交通文明行为。他们与媒体合作安排各类专题节目98期、建立宣传专栏、交通宣传阵地105处、播报宣传提示信息500余条、发送温馨提示短信15万余条。同时,他们还通过车站、码头和服务窗口的“社会面”宣传和走进学校、运输企业的“五进”宣传,让文明交通、法制交通等理念深植群众的头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