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9点,锦州市延安路一辆出租车停在路中,车上乘客突然从左侧开门下车,导致同方向驶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躲闪不及,被车门刮倒在地。骑电动车女子摔倒在路旁,被随后驶来的大客车碾过头部,当场死亡。两位乘客见状,连打车钱都没付,转眼就没了人影。
事故发生后,锦州市交警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并作出最终认定:出租车司机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首先,同方向驶来的骑电动车女子并无违反交通规则之处,是完全的受害一方。剩下的几方里,碾死人的大客车属于正常驾驶,也无责任。 ”日前,交警部门做出认定,本次事故的责任方在于随意停靠车辆的出租车司机和车上左开门的乘客。“出租车司机在交通拥堵的行车道上随意停车,并没有尽到对乘客开门方向的告知义务,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打开出租车左后车门下车并逃跑的乘客应承担次要责任。 ”
记者了解到,事故中,左开门“肇事”的两名乘客逃走后至今下落不明,公安机关正在对其进行追查。
而经过调解,被害人家属与出租车司机已就民事赔偿等方面达成和解,但出租司机仍涉嫌交通肇事的刑事犯罪,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