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事故一大队不怕吃苦、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任劳任怨,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发扬无私奉献、流血流汗不流泪的光荣传统,经过120个小时的连夜熬战,成功破获一起重大逃逸事故。
2012年5月27日19时42分,事故一大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帽盔山公园红绿灯道口,一辆大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大货车逃逸。接到报警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大队长张云杰、教导员李智亲自带领当日值班民警崔秀博、戈连春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和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完毕后,大队长张云杰亲自向赵洪威支队长做了汇报,赵支队长做出重要指示:“认真勘验,迅速破案,还死者公道。”按照洪威支队长的指示要求,大队组织召开会议,立即成立“5.27”专案组,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研究制定侦破方案。通过现场勘查分析,锁定逃逸大货车为一辆红色平头牵引车加一六轴的挂车。
沿着这一线索,5月27日、28日,专案组派出一队人马对事故发生地周边10余处监控录像进行调取;但是仍然看不见车号。面对压力,大队没有放弃,又派出两队人对周边有可能停放这种车辆的工地、停车场走访排查。最终通过综合分析研判,29日晚,一辆牌号为辽F15768的牵引车(牵引辽F1012挂)有重大嫌疑,而这辆已经到了河北唐山市,专案组立即安排副大队长张东风带领4名同志连夜赶赴河北唐山,找到了嫌疑车辆并抓获驾驶员孙某,并24小时连夜往返1000多公里将嫌疑车辆和嫌疑人孙某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过勘验车辆,刑警支队技术人员提取了嫌疑车辆上的痕迹物证,与事发现场的遗留的物证进行检验比对,比对结果一致。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嫌疑人某终于讲述了当日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2012年5月27日19时37分,孙某驾驶辽F15768牵引车(牵引辽F1012挂)沿国桢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国桢路与桃源街路口右转弯时,与于某驾驶的沿国桢路由南向北直行的轻便摩托车相刮,造成于某被碾压当场死亡,孙某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