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3日,横县交警快速反应,仅用一小时便侦破一起致人受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当天上午10时许,横县交管大队事故值班室电话骤然响起,来电报称在辖区清江村委路段,一辆二轮摩托车碰撞一辆电动车后驾车逃逸,造成电动车1人受伤,伤者已经送往医院。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尹凤娇指导员带领民警李立飞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除了一辆电动车外并无其他有效线索,办案民警马上进行现场走访,突然发现距现场二、三百米左右有两2个男青年在徘徊逗留,而且脸部、身上都有擦伤痕迹,遂上前盘问,经过仔细做工作,2个男青年终于交代了事故的经过:他们搭载由韦某驾驶的一辆桂A988A*的二轮摩托车经事发路段时碰撞中一辆电动车,造成摩托车上3人、电动车上1人共4人受伤,事发后由于摩托车车有所损坏,韦某就一个人驾车逃离现场,他们也步行离开现场,没想到交警到来得那么快,才走了几百米被交警发现了。尹凤娇指导员立即安排人员往韦某逃逸的方向进行追缉。半个小时后,在该县那阳镇,韦某及其所驾车辆被办案民警查获,此时距离事发仅1个小时。
经初步查明,韦某系横县马山乡人,驾驶桂A988A*的二轮摩托车碰撞电动车造成人员受伤。韦某对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核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