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辽宁省防指发出《关于做好防御新一轮强降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贯彻政高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各项防范强降雨的措施。
通知指出,据省气象部门预报:7月22日至24日,辽宁省将有一次区域性暴雨过程,大部分地区降雨量50~100毫米,其中大连、丹东、锦州、葫芦岛地区局部降雨量100~150毫米,1小时最大降雨量可达30~50毫米。降雨将于22日凌晨从朝阳、葫芦岛地区开始,22日白天降雨中心主要在锦州,22日夜间至23日白天降雨中心主要在大连、丹东。
受前期降雨影响,辽宁省境内土壤含水量已经饱和或接近饱和,此次强降雨可能造成洪水、地质灾害及农田和城市内涝,防汛形势不容乐观。
辽宁省省长陈政高高度重视此次降雨的防御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21日19时,辽宁省防指总指挥、副省长赵化明组织气象、水利、国土、安监部门进行会商,对当前防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通知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提出六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防汛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级防指主要领导要立即上岗到位,组织研判会商,坐镇指挥;各类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好防御强降雨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强化预测预报和预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准确地作出预测和预报,突出做好山洪泥石流灾害的监测预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滚动播发强降雨预警预报信息和防御信息。三是做好重点目标的防守。前期降雨已造成部分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各地要在确保下游安全的情况下,加大泄量,尽快降低水库水位至汛限以下,预留防洪库容。要加强对中小河流洪水的防御,在重点部位备足抢险物料,全力防守。此外,要着力做好农田排涝工作。国土部门要对泥石流易发区进行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安监部门要组织对尾矿库进行巡查防守,杜绝垮坝事故,同时要强化沿河重点危化企业的防守,确保防洪安全。四是做好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工作。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区域的群众,要认真落实人员转移安置预案,将人员转移安置落实到村、组、户,落实到人,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尤其是锦州市对锦凌水库淹没区内未搬迁的群众,要根据不同量级的降雨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转移。五是加强部门团结协作。电力、通讯、交通部门要各司其职,努力保障电力、通讯、交通顺畅;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市排水,避免城市内涝;民政部门要做好转移群众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御工作。六是保证信息畅通,严肃防汛纪律。各地区、各部门要严阵以待,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视雨情、水情和工情,遇有情况及时报告。要进一步严肃防汛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防汛工作高效有序,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等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问责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