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怀化市人民政府派去7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就5.27泸溪沉船事故后,各地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为:一是查各县(市、区)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情况,是否在乡镇落实了人员、经费,是否出台相关规定和制度;二是查各县(市、区)是否落实视频监控中心机构、配齐监控人员、视频监控安装情况,是否制定监控工作职责、建立记录、台账,发现违章并跟踪处理;三是查“四客一危”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和管理机制的执行情况、非客船载客和参与营运情况;四是查客渡船、运砂船适航、超载情况,船员持证情况、救生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现场维护值守、值班情况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台账是否建立,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跟踪落实;五是查渡口、渡船的治理情况,是否完善了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公示牌,落实了渡口“五定”管理;是否落实《中小学生渡运乘船交接制度》;六是有针对性的对省、市明查暗访通报的隐患进行检查、看是否整改到位;七是各县(市、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开展的情况。
对这次督查出来的问题,市政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区政府将在媒体上给予曝光,严重滞后的要行政约谈,督促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