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早,抚顺县交警大队在申通、沈环线交汇处设立检查点,检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正在摆设隔离桩时,一辆没有悬挂车牌的机动车被发现。按照交通法,交警处以罚款200元,计6分的处罚。
据了解,自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以来,抚顺县交警大队每天早5点到7点设立检查点,对过往的客运车辆逐台进行登记检查,每天登记的客运车辆有近百台。
另据了解,这次检查抚顺县交警大队出动10多名警力5辆警车,查处各类违法车辆5台。
抚顺县交警大队副队长王洪飞介绍说:“为吸取8·17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抚顺县交警大队今天除了留有值班人员以外,其余同志全部参与到今天的整治当中,今后,这样的整治行动我们将开展下去,在路面管控上,我们将从严整治,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