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区水域水上安全管理,规范加油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近日,市地方海事局市区分局部署开展水上加油船集中整治行动。本次行动从8月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历时3个月。
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地方海事部门将重点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并组织召开加油船业主动员座谈会,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全面开展水上加油船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存在以下几类安全隐患的加油船进行排查: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擅自改变船舶用途进行经营活动的;消防救生设备不齐全的;未进行安全资质评估进行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无证上岗的。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做到三个“一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船和经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坚决予以取缔;对非法违章经营的加油船和业主,一律予以行政处罚;对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工作人员一律追究党纪、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加强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在当地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的领导下,联合有关乡镇政府、安监、水利、公安等部门单位,集中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是加强引导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将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与辖区内水运需求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加油船采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的管理措施,实行公司化经营。通过此次有效整顿和规范加油船市场管理秩序,形成长效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切实为诠释水运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