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市89个农村乡镇派出所内设交警公路中队,把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权限下放到派出所……昨日,记者从大连市公安局获悉,大连市将继续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改革,延伸交警服务触角,实现零距离服务农村群众。
据统计,近3年来,大连市94%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都发生在公路和农村,90%的死亡人员都死于公路交通事故。农村和公路是事故预防工作的主战场,只有坚决推进农村警务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事故预防工作的体制性难题。从现在开始,大连市将对农村公安交通管理的组织体系(交警中队)进行巩固、深化、推广,实现全覆盖。按照规划和要求,大连市各县市区在6月中旬以前,建设完成了两个以上符合标准的公路中队;9月底前,完成全部公路中队建设任务,所设交警建设率达100%。2至4个乡镇的行政区域面积,就要建1个中队,实行中队长负责制。所队合署办公的,交警中队长要兼任派出所副所长,综合协调道路交通管理与派出所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有独立营房的,在辖区内农村派出所设置两名或两名以上交警,设置交通警务室,在中队的统领下开展工作。
交警公路中队可以按照规定办理B2以下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摩托车上牌、办证和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等相关业务并协调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设交警可以处理辖区县级(含县级)以下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据介绍,农村派出所内设交警公路中队,可以实现交通事故处理“三快”目标,即接警快、出警快、事故处理快,即使在农村地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警公路中队也能快速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安抚事故双方情绪,避免矛盾升级。交警公路中队负责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可以大大缩减事故处理时间,农村地区群众对交警的满意度可以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