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大通湖交警大队发扬不怕苦、不怕累、持续作战精神,连续侦破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1年11月20日20时许,大队值班民警接110指令称:S202线大通湖区河坝镇变电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逃逸,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三小时后,民警在距离事故点四公里外的道路上发现了破损严重的肇事车辆,但驾驶员早已不见踪影,经查询,该车辆为套牌。随后,民警调阅了大量的监控录像,调查足迹遍布了周边所有县市,经过了长达几个月的工作,民警发现该车曾在益阳市南县县城出现过,在南县交警大队的配合下,最终锁定该车车主系大通湖区河坝镇新日村袁某,但袁某已外出打工。民警一方面开展大量的外围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对袁某家人开展政治攻势,让其劝导袁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过反复上门做思想工作,2012年9月2日下午,袁某在其父亲陪伴下到大队投案自首。
9月2日22时许,刚办理完袁某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民警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水,又接到报警称:千山红镇西洲村路段,一名行人受伤倒地,现场有机动车碎片,疑似交通肇事逃逸。警情就是命令,还没来得及休息的事故中队民警,又立即投入了新的战场。经现场勘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台电动车,并且肇事司机也已受伤。民警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立即对事故发生地周边村镇所有的医院、诊所、卫生室进行走访和布控。9月3日凌晨三点半,民警接到大通湖区人民医院保卫部门电话称:他们医院刚接收了一名千山红的伤者,据伤者自述,其是在千山红镇驾驶电动车时不慎摔倒受伤。这个电话引起了民警的高度重视,凭自己的职业直觉,这名伤者有重大嫌疑,于是民警立即驱车赶往大通湖人民医院,并立即对该名伤者曹某进行初步的调查询问,同时到曹某家中提取相关证据。通过民警的询问与车辆物证比对,曹某最终承认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