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10时许,在辽源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起当日早上7时20分发生在市区的交通事故,不到一个小时便处理完毕。三方当事人均对事故处理表示满意。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运行以来,有87.5%的简易交通事故得到快速处理,方便了群众。
近年来,社会保有车辆快速攀升,各类交通事故较快增长。按照以往的工作模式,交通事故处理手续繁琐,耗时费力,不仅牵扯大量行政资源,而且因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既让当事人闹心烦心,也让管理部门费心难心。
如何在新形势下解决这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辽源市委、市政府把组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出台了《辽源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实施意见》。今年1月10日,辽源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正式运行。辽源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着眼便民利民、主动下放权力,变复杂为简捷、化繁琐为方便,构建交通事故受理、调解、仲裁、巡回法庭、检察服务、保险理赔、公估定损、法律咨询、司法鉴定“九位一体”的“一站式”办理体系,事故当事人只进一个门,就可以走完所有的程序。
“我是跑运输的,经常发生一些小事故,在其他地方处理事故最快的也要10多天,还扣车、罚款。而辽源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一是快、二是不罚款、不扣车,公平公正,‘一站式’办结,我非常满意。”今年1月,四平市的李俊谋与辽源市的杜景龙在辽源发生了车辆碰撞事故。当时二人为车损赔偿问题激烈争吵。辽源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仅用两个小时成功调处纠纷并履行和解协议。当事人李俊谋高兴地这样表示。
1月25日,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调研组到辽源市调研,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指出,辽源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功能齐全、效果显着,这种模式现在是“全国最好”的。
辽源市道路交通快速处理中心实施多方联动,形成了“全方位、全贯通、全过程”的一体化便民服务新机制。公开公正、高效快捷、群众满意、社会赞誉。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机制的运行,有效改变了执法部门与事故双方当事人管与被管的对立,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效能,而且预防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辽源市实施道路交通快速处理机制改革,是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公共服务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典型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