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末,我省道路营运车辆达到37万辆;客、货运量分别占综合运输体系的90.3%和76.3%;道路运输年增加值224亿元,占全省GDP的2.6%;年上缴税费23.3亿元;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道路运输已成为我省重要的民生建设内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实现零距离换乘
今年4月,四平东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建设启动,该项目紧邻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四平东站,周边将有5条直达公交线路,15分钟可到达市区,实现铁路、公路、城市公交客运一体化联运和客运“零换乘”。
近几年,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坚持统筹规划,充分考虑公路资源分布情况,注重与铁路、城市公交等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将长春、吉林、四平、通化、延吉、松原6个地级市,纳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建设规划,辐射全省83.6%的人口,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77.4%。为了推动项目建设,省交通运输部门调整出台了“十二五”道路客运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将建设补贴标准提高近8倍,部省补助资金最高可达1.2亿元。“十二五”期间,我省还力争开工建设10个一级公路运输客运站场,全省90%以上乡镇将建有客运站或候车亭,基本形成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为中心,以主要节点城市为支撑,以县(市)辐射乡镇农村的公路客运基础设施网络。
城乡客运一体化
从桦甸市到金沙镇,26公里长的客运班线,串连起沿途20余个村屯,每隔10分钟发车,每天发车48个班次,保证了农民“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家门”。目前,全省已有50%以上乡、村的农民,享受到了城乡客运一体化带来的好处。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综合运输体系与城镇化布局相衔接,让农民享受均等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是我省交通运输部门服务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到2011年底,全省县城及以下乡(镇)村已有客运站449个,农村客运班车达6780台,占全省客运班车总数的61.8%,3814条农村客运线路连接城市、覆盖乡村。
我省城际、城乡、城市、镇村四级道路客运网络,正在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将投资95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0公里;加强城乡公共客运的服务衔接,每个市(州)50%以上的县(市、区)实行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到2015年,各市、县(区)至少有两个乡镇形成“镇村公交”客运网络。
大力推动公交优先
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专门规范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明确了城市政府在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中的义务和职责。
2011年,长春市政府投资3.35亿元,对公交附属设施进行新建和改建,设置10条93公里公交专用道,购置100台混合动力公交车,更新公交车辆500台,实施了“暖车厢”改造工程等,为春城百姓出行创造了良好的公共交通环境。
吉林市政府帮助公交企业担保贴息贷款,更新公交车辆100台,给予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2000万元;辽源市政府拨款1316万元,用于公交企业更新车辆;延吉市政府协调银行贷款800万元,更新公交车辆;通化市政府划拨土地7600平方米,新建8个港湾式公交站点。
积极发展现代物流
省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出台物流发展引导政策,推动货运业向物流服务领域拓展延伸。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升级改造货运枢纽场站,延伸功能,倡导向物流园区转型;大力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零担快运等新型货运组织方式,提高物流组织化、网络化水平。目前,已有一汽物流公司等5户运输企业确定了28条甩挂运输线路,有77台牵引车、116台挂车开展甩挂运输业务。
在诸多政策扶持下,我省各地现代物流业渐入佳境——长春市致力于建设全国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启动了汽车物流集中区、二道综合物流集中区等6大物流园区建设。吉林市选择龙头物流企业开展农村物流试点,建成了覆盖吉林地区39%乡镇的农村物流网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还全力发展小件快货运输,所有二级以上客运站都开展了小件快货运输工作。各客运站与邮政、商业网点加强沟通合作,业务网络覆盖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上海等12个省(市)、248个市(县),运输专线415条、2600多个班次,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