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视频监控系统质量并使其符合省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8月22日起,市地方海事局组织对符合初验条件、且县市区移动公司提出申请初验的县市区监控中心、渡口、港区泊位监控点进行初验。验收内容是:监控中心设备(电视机、电脑、摄像头、交换机、麦克风等)数量型号是否准确,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要求;监控平台系统(实时录像和拍照、实时图像、云台控制、多画面监控、图像存储和调整等)性能;前端监控点(图像质量、云台控制、喊话功能)功能。项目初验合格条件为:验收时,县市区监控中心的运行率100%(不可抗力和非移动公司原因除外,出具相关证明),所有监控点的正常率为90%以上(不可抗力和非移动公司原因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