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的通知》要求,2012年9月6日上午9:00,湘潭昭山示范区责任部门联合市地方海事局,对多次非法渡运三轮摩托车、不穿拿救生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昭山渡口“湘湘潭渡0007号”、“湘湘潭渡0033号”渡船进行了现场执法整治行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章礼华,市交通运输局总经济师刘义军,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袁劲松、市地方海事局党总支书记葛佳,昭山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总工程师李白杨,雨湖区、岳塘区、九华经开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执法行动。
近期,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通过视频监控发现,昭山渡口“湘湘潭渡0007号”于8月27日13:39、8月28日11:30 、8月28日11:33 、8月29日11:40,“湘湘潭渡0033号”渡船于7月29日09:43、8月6日17:45、8月8日11:03、8月18日10:00分别非法渡运三轮摩托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通过监控系统对该船主分别进行了喊话制止;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也于当天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责任县(市)区、示范区下发了整改通知,并于每周末进行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一周情况通报,要求各相关县(市)区、示范区认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但收效甚微,渡口的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针对此种情况,湘潭昭山示范区责任部门联合市地方海事局,以8月初以来多次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且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渡船的视频监控录像为执法证据,以昭山示范区住建局为主导,示范区安监局、治安队、综合执法局配合,以海事行政执法为重点,进行多部门协同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现场,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对船主肖科文进行了现场安全教育,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将“湘湘潭渡0033号”渡船强制拖离至十六总海事趸船码头,对其进行了暂扣2天的处罚。
10:30,昭山示范区相关部门和市地方海事局邀请了“湘湘潭渡0033号”船主肖科文参加了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座谈会。会上,首先播放了昭山渡口、黄土潭渡口违法违规视频;其次昭山示范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人汇报了整治工作具体情况,雨湖区、岳塘区和九华经开区专项整治办负责人也分别作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市地方海事局通报了该渡口的执法情况;同时,违法违规渡船船主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以后不再非法渡运三轮摩托车,严格落实好各项规定。
市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袁劲松对渡口渡船现场安全管理提出了重要要求,他指出:一、签单发航制度一定要落实到位。签单员一定要到现场,穿好反光背心,落实“六不发航”;二、乘客必须穿拿救生衣;三、禁止三轮摩托车,必须在渡口码头道路或船上设置障碍桩;四、船上要落实安全措施;五、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要多支持多倾斜。另外,省政府即将验收,希望各单位把工作想细抓细、抓好抓实。
市交通运输局总经济师刘义军强调,目前,水上交通形势是安全更重、责任更大、信息共享、荣辱与共。他指出:一是要更加振奋精神;二是要狠抓隐患排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合格。
昭山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总工程师李白杨表示:一定按照市专项整治办的要求把工作抓好,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和省政府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