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酒后驾车被民警拦住,延吉男子文某将民警踢伤。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文某被刑拘。
3月19日20时35分,延吉市一家练歌厅内,新兴派出所民警正在调查一起客人被打案件。“当时他和两个人一起进来,看见我们就走了。”男子一进门,民警时德志和同事立刻注意到了这名手插在衣服兜里的男子,怀疑该男子是打人者叫来的帮手,兜里可能有管制器具。
“我们出来的时候,他正要驾车离开。”时德志说,该男子姓文,45岁。他们和赶来的110民警将文某的车拦住检查,发现没有携带管制器具,但涉嫌酒后驾车。当民警准备将文某移交交警队接受调查时,文某与民警发生了争执,混乱中,文某将时德志面部踢伤,随后被其他民警控制住。
原来,当日17时许,文某与两个朋友在延吉市一家休闲会馆喝了半公斤白酒,随后又来到附近一家茶座喝了两瓶啤酒,20时35分,3人来到这家练歌厅,此时的文某已经喝了不少酒。
延边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论显示:时德志被犯罪嫌疑人文某殴打面部,已经构成轻微伤。
延吉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接到新兴派出所的维权报告后,立即启动维权机制,第一时间派人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先期调查,同时协调治安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文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