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陈某陪朋友去蛟河市办事,半路出了交通事故,造成陈某高位截瘫一级伤残,为了能得到医疗等赔偿,他把车主和司机等四人都告上法庭,虽然胜诉了,可被执行人却相互推诿,执行陷入了僵局。29日,记者获悉,这起6年的执行积案,经过办案人的多方努力终于执结。
交通肇事 伤者截瘫被判获补偿55.2万
陈某是长春市人,2006年11月26日,他陪朋友去蛟河市办事,几个人开车去的, 车是王某的,闫一借来的,闫二找田某帮忙开。本来一起都很顺利,哪想到,车开到途中发生了事故,侧滑翻入沟里。陈某受伤最严重,他先后到医院治疗了很长时间。经过司法鉴定,陈某为高位截瘫一级伤残。经交警部门查明,肇事车辆所有人为王某,由闫一借来使用,驾驶员田某是闫二找来帮忙的。2009年,经蛟河市人民法院一审、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田某、王某、闫一、闫二连带补偿原告陈某共55.2万元。
被执行人相互推诿 陷入僵局
2009年8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被执行人田某下落不明;被执行人王某出借车辆因肇事造成毁坏,造成经济损失10多万元;而被执行人闫一和闫二也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在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过程中发现,闫二的妻子程某名下有130多平方米的房屋,法院裁定追加程某为被执行人,查封了程某名下唯一的房屋。
后经查遍了长春市的各个银行,仅查到闫一名下有存款2万元,程某名下有存款1万元,法院对上述3万元存款予以扣划。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是长春市人,面对数额巨大的赔偿款,4名被告始终互相推脱、逃避执行。虽经办案人多次努力,但执行收效甚微。执行一时陷入困境,到2011年12月仅执行回款3万元。而陈某由于住院治疗花去大量医药费,家里债台高筑。因无钱继续医治,原告身体各器官严重衰竭,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清理积案 6年执行积案得解决
2011年,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把该案列为清理执行积案中的重点案件,办案人袁君、王彦辉先后多次来到长春寻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发现王某通过按揭贷款又购买了一辆车,但因没有及时归还贷款,经法院执行进入拍卖程序。其在法院的车辆拍卖剩余款尚有3万元,被及时予以查封提取。闫二除了拥有一套被查封的房屋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强制执行查封的房屋,需要多个程序,周期会很长,难度也会很大。 办案人袁君、王彦辉多次找到闫二沟通,最终,闫二和程某一次性给付陈某35万元。今年5月末,办案人袁君、王彦辉经过在长春市几天的蹲守,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闫一,最后,他也同意履行赔偿义务,经过协商,同意给付陈某30万元,案件执行完毕。经过办案人先后10多次到长春的艰苦执行,这起执行积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最后,陈某得到了71万元的补偿款及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