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是无车小区,不让进车,小区门口还没划泊车位,车停马路边上还算违章,难道让我们业主将车‘空中悬浮’不成?”8月5日上午,读者孙先生致电本报热线,讲述了近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烦心事。
心声:
私家车屡遭“空中泊车”
8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孙先生所说的北极街厚德广厦小区。在小区门口,数十辆车歪歪斜斜地停放在小区的甬道上,还有的车干脆停放在马路边的行车道旁。
小区居民张先生说,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车辆不允许开进小区内,更不允许在院内停放。但让他犯愁的是,小区周围没有划泊车位,门口又有个360度摄像头。因怕被贴罚单,很多业主不敢在甬道上随意停车。
张先生说,前天他来收拾新房,将车停放在了马路边上。结果出来时发现,车窗上被交管部门贴了一张罚单。后来他才注意到,门前这条马路设有全路段禁停标志。
“甬道上没划车位不敢停车,路边也不让停车。难道让我们这些私家车都‘空中悬浮’吗?”张先生很无奈。
对此,该小区一名保安人员表示,小区刚刚建成不久,周边还有部分商铺没有启用。停车位的施划需要考虑商家用地等问题,因此小区周边暂时没有规划相应的泊车位。
此外,该名工作人员说,很多业主将车停放在马路边,而此处路段又属于禁停路段。为了减少车主违章停车被罚的现象发生,物业部门特意在小区门前张贴了“路边停车,交警拍照”的字样以作提醒。
呼声:
小区周边应规划车位
该小区居民张先生表示,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在小区周边施划一些临时泊车位。与此同时,对于像他们小区这样的“无车”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也应当为业主多规划一些停车的场所,使业主免遇停车难题。
对此,家住解放北路的刘女士说,她家所住的小区也是“无车”小区,平时业主都将车停在小区门口。由于泊车位很有限,很多车主每天都冒着风险将车停在泊车位以外。
“前几天因为没车位,我就将车停在了泊车位外,结果被城管贴了罚单。看着这张罚单,我心里真是有苦说不出。”刘女士说,她希望相关部门能根据业主的实际需求,在小区周边的甬道上多设立一些泊车位。
说法:
处罚和施划都有标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对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已经施划停车泊位的部分路段来说,如果车主将车停放在泊车位外的话,应当给予相应处罚。但对于全程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业主在甬道上停放车辆,不属于违章行为。
市交管支队的工作人员指出,由于小区外的泊车位是公共交通用地,是为所有公众提供的,并不只是为小区业主服务的泊车场所。从这个角度讲,对于“无车”小区来说,小区物业部门应当在小区内设立完善的地下停车场,以及足够空间的停车场地,以便于业主泊车。
此外,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街路上泊车位施划的数量以及施划与否,要根据路段交通流量的大小来进行具体的规划。对此,交管部门要进行严格的实地考察,考虑泊车位对公共交通的影响等问题,来决定是否施划停车位,以及施划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