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要求: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当事人要在30日内申请注销驾驶证。另外,全面清理校车驾驶人,发现有吸毒行为记录者,将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
8月7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沈阳交警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的命令,但交管部门表示非常支持公安部的这个新规,“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比较离奇的交通肇事,背后都有驾驶员吸毒的影子。”一位民警介绍。
据介绍,新型毒品被吸食后,吸毒者常常出现幻觉,而此时驾驶车辆,比酒驾还要危险。公安部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3月至5月,全国各地共发现客运驾驶人吸毒并停运692人,注销驾驶资格127人;发现货运驾驶人吸毒并停运744人,注销驾驶资格108人。
据介绍,尽管有关法律法规都对“毒驾”进行了规范,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毒驾”不肇事,警方在查处时只能按照禁毒法的规定,以治安管理的手段进行处罚,因此整治手段显得稍弱。
一位沈阳交警表示,吸毒者一般在深夜的某个夜店吸食毒品后,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驾车离开,“很容易发生驾驶车辆单方撞到障碍物,或是与正常驾驶的车辆相撞的事故。而这种由吸毒者驾驶的车辆一般行车轨迹都很怪异,或是将车内的音乐放很大声,驾驶人随着音乐摇摆。或是驾车左右摇晃,侵占其他行车道路。因此这些由于驾驶员吸毒引发的交通肇事多数都在深夜,并且一旦发生肇事后车辆的损坏程度都很严重。”
在采访中多位交警都表示,公安部的这种针对毒驾的整治十分必要,“同酒驾一样,只有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才能使这种害人害己的行为得到控制。”
但是记者在沈阳交警方面获悉,目前还未获得相关的命令,“一旦接到这种针对毒驾的整治命令,我们将严格执行!”沈阳交警一位负责人介绍。
一位从事禁毒工作的民警表示,现在很多涉毒人员,甚至以贩养吸的毒贩都用机动车作为运毒工具,因此一旦这些既是毒贩又是“瘾君子”的人驾驶车辆后,对公众来说将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沈阳警方公布过一个案例,一名被抓获的吸毒人员交代,他在沈阳周边某城市购买10支杜冷丁后,因毒瘾发作便在路上注射了4支,随后在高速公路上超速狂奔,进入市区后车速不减,险些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这位民警介绍,江苏省无锡市在去年开始加强吸毒人员申领和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在驾驶证各项业务增加审查环节,被发现有吸毒史的人如果不同意接受吸毒检测,车管部门将停办其所有驾驶证业务。沈阳市交警支队的一位负责人介绍,“其实对驾驶员的身体检查,只要增加一个验血和验尿的环节,就可以查出申请驾驶证人员是否为吸毒人员。据说公安部正在针对目前的一些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调整,相信不久后市民就会看到这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