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沈阳市交通局获悉,为严格办理IC卡业务,有效杜绝违规办卡行为,从即日起,市民办理优待优惠IC卡须持相关证件。
据介绍,学生首次办理消费卡及小学生月票卡,须本人持有效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办理;学生首次办理优惠月票卡须本人持有效学生证、户口簿、沈阳市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办理。代办以上两种IC卡时,代办人须另持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办理“夕阳红卡”及“关爱卡”的市民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退役军人持本人有效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部队干休所出具的身份未转到地方的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地方身份证明(证明须加盖公章)办理。另外,IC卡退卡销户的,学生IC卡须持学生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办理,老年IC卡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