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7时至8时30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全市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突击检查整治行动。据了解,8月20日至10月31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集中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共发现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278起,扣押涉牌、涉证违法车辆512台。
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发现机动车辆被套牌的,可拨打报警电话122。吉林市籍机动车辆在外地被套牌的,可向违法发生地交管部门报案,也可向吉林省公安总队报案,报案电话0431-85813139。
交管部门称,市民在向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管部门报案时,交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推诿。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报案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地市的,由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受理。
另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管部门可不予受理报案人的举报:报案人的举报情况不属实的;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和凭证的;经查询,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套牌管理系统中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受理的。
报案人应提交的证明和凭证:报案人的身份证明,报案人不是机动车所有人的,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说明;被套牌机动车的行驶证;载明机动车号牌被套用基本情况的书面报案材料,包括套牌车辆的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被套牌车辆前部和后部的外观照片。经调查确实是机动车被套牌的,报案人可以持受理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向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机动车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