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长春市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带领交警部门查处车外抛物行为。与以往执法检查方式不同,这次执法人员坐在行驶的车内,随机抓拍车外抛物。
12日上午9时,执法人员坐车沿着吉林大路行驶,在吉林大路与东环城路交会处路口等红灯时,一男子进入视线,他驾驶着一辆香槟色现代轿车,脸上戴着黑色墨镜,耳朵上挂着白色蓝牙耳机,身穿休闲服装,右手伸出窗外拿着抽剩下的半截香烟。
9点51分,戴墨镜男子把烟头随手扔出车窗,这一行为被相机抓拍下来。“就是那辆车,车牌号是吉AJX557。”随行人员同行的交警联系,随后,南关区交警大队秩序科民警刘洋驾车追了上去,在大约追赶了200多米,在吉林大路与乐群街交会,香槟色现代轿车被拦截下来。
“你知不知道你刚才往车往抛物?”当交警询问时,戴墨镜男子拒不承认。相关马上拿出用相机拍的照片,该男子在铁证面前,只好承认了自己向车外抛物。
他说:“就是习惯性的往外一扔,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当询问司机是否了解车外抛物属违法现象时,该男子拒不回答。交警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男子处以100元罚款。